法律上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房屋转让的标准是不动产登记记载。产权证书上的记载对房主具有公示效力,而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对象是房主,二手房的买受人自然成为补偿人。第二套房过户后,合同履行完毕,被补偿人的认定毫无疑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登记申请;(二)权属审核;(三)公告;(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