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就财产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者口头上约定的,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但是逃避法律的协议是无效的。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从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中获得的收入和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财产(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如承包.租赁.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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