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是合法的,只要协议本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应视为无效。夫妻双方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与、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以及为婚姻获得的财产。结婚后已经有了专门用途的日常用品,如衣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配偶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悉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