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离婚时,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财产的话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在第39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约定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等给予适当帮助。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办法,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第47条夫妻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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