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妇女和男子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象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一样,具有其特殊性,具有更多的情感色彩。婚姻双方只有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订立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所谓欺诈,是指夫妻一方故意将不真实的情况表现为真实情况,目的是为了使对方产生误解,进而做出具有随意性的行为。我们所说的胁迫,是行为人以对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配偶离婚如果财产属于共有财产,那么解除婚姻关系时,就需要将这种财产分割。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产权的变更,也就是从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要征收印花税。按产权证所规定的价值,一般征收0.5‰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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