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国工作人员的财产、开支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追缴。司法部门在查处贪污、贿赂、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时,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对超过巨大标准的差额,应当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数额过大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是其差额部分仍然属于非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案件的立案标准(试行)》(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显然超出合法收入,差异很大,但本人无法说明其来源为合法行为。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超过30万元的,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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