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驾驶执照肇事逃逸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造成人员重伤、死亡、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交通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最多可处三年以上七年徒刑;如果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为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的。注:此处三十万元以上的金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照这一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损失虽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能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酒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足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
(4)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机动车驾驶的;
(5)驾驶严重超载;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