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财产约定一经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该约定约束。配偶双方必须依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有效约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未经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配偶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配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约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撤销,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并经原约定经公证处公证,并经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处公证。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确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不得依约定对抗第三人。依据《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的原则是“第三者知约”。配偶财产约定,如果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则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夫妻任何一方不能偿还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协议而不负债务。配偶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是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就都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一方不能证明是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对于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还包括知道该约定的内容,法律没有规定。而从对无过错第三人的保护出发,只有第三人知道财产约定才会发生效力。其举证责任倒置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双方而不是第三人。如在债权债务文书中注明债务方夫妻定制且注明约定内容的,则第三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约定,配偶财产约定及第三人不得要求夫妻财产约定的另一方承担债务人无法偿还的债务,只能要求债务人以个人财产清偿。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关于婚前财产的协议可以约定,但须慎得双方同意,在约定财产时,我们应将所有条款写清楚,此外,还应对双方财产的分配进行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婚前财产协议对我们个人是有利的,但不会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