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婚诉讼到离婚判决生效,要经过三个必经的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将起诉书.副本和相关证据送交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3)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并告之不受理理由。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在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并告知被告提出书面答辩;(2)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被告人未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人民法院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被告人确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在十五日内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3.第三阶段:开庭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复审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这一制度包括若干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将起诉状和证据送交管辖法院;(4)法院对是否受理诉讼作出裁决;以及(5)在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起诉书的副本在法定时间内发送给对方;(6)安排开庭时间,并将传票发送给双方当事人;(7)开庭时,当事人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如确实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须向法庭提出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也有财产分割、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的判决。如果不服本判决,离婚诉讼程序终止,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生效。有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问题提出复审申请。可以看出,只要确认机动车辆也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和其他财产的分配一样。然而,对于机动车或财产来说,即使是平等分割也总不能将机动车分为两部分,因此,夫妻可以考虑的分割方法是将机动车变卖,然后双方均可将机动车变卖给另一方,即一方要车,另一方进行补偿。外文:新婚姻法对婚后财产有何规定?结婚后如何起草一份财产公证协议?离婚财产分配的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