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建立了国有土地分配与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为我国国有土地分配与转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概括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转让的基本途径有以下7种:
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和重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当前,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经营:国家控股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国家土地使用权作价,授权给国家控股公司经营和管理。
3.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的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4.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同使用.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
5.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使用,或无偿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6.出让:即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7.租赁: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年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