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己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而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房屋外销的,其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房屋建筑成本。如果企业购买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按照一种合理的方法实际支付价款(例如,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分配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并不能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是完全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大家都知道,对于我们来说,土地只是国家所赋予的使用权,国家真正拥有的是一种权利。所以向有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续期土地使用权,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如果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大家前来咨询或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