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可自给自足;土地使用权(Land。
Use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具有法定条件的三资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按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这一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大的外延,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2011年1月,“土地使用权到期无偿收回”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在土地使用制度中,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最基本的概念。在中国,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利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依法对其进行利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依法使用土地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从事种植、林、牧、渔等生产活动的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村民使用的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乡镇(镇)企业以及乡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是由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而取得的。经土地使用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