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实践过程来看,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确因机器设备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等;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既包括实际业务损失,也可能酌情包括预期业务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维修费用,以及材料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根据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含快速费用,拆迁奖励费等。
㈠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1.实务中有关土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商业场所一般是通过租赁而得。出租土地分为出租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结,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望利益如何得到保障?按照条例,拆迁补偿对象为国有土地上的建筑和附属物,对拆迁的空地或净地进行补偿,对拆迁法规没有统一规定。对于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没有规定。还有直接通过招拍挂和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而土地管理法对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只规定了适当的补偿,但没有具体规定。国家各地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确.不透明现象多,使权利人权益得不到相应的合理补偿。与此同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时,要对其进行保护,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
2.房屋.建筑物赔偿费用的确定。对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按有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算标准。由于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可以通过实际测量确定。住宅.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有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的设备安装费用,应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计算。机械设备分为两类:一是可移动设备;二是不可移动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除而造成的损坏费用可以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际损失费用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性损失包括迁移造成机械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增加。对不能搬迁的设备而言,拆除将导致设备废弃,因此,结合其形成和重置价格,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格,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其设备的搬迁及安装费用,每处都要有规定的标准;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设备重置价加成新予以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发生争议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项的实际损失,还应包括根据前几年相同时期的销售额或利润来确定补偿金额。这些费用,往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赔偿总额,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房屋征收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依据是征收房屋前的收益.停产停业等因素。详细做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本条例未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亦无规定。司法实践中,赔偿标准.根据往往由市一级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文件,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都不能免于遗憾。
㈢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设备,应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拆迁所造成的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是拆迁造成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予以补偿。
2.解雇雇员的安置补偿金。对拆迁造成的人员安置补偿费用,法律和政策文件中没有详细规定,属于拆迁双方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除后若导致员工离职,则应根据与职工具体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四)根据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而采取措施。奖励费的数额,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情况确定,或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该指出,当被拆迁厂房的业主和使用人分开时,应向实际使用拆迁厂房的承租人支付奖励费,这已由政策文件规定,也是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