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要素。以核材料为对象的国家核材料禁止进出口制度是侵犯本罪的对象。《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的规定,是指除钵一238同位素含量超过80%以上的钵,铀一233,由非矿石或矿渣形成的铀浓缩物,含天然存在的同位素混合物的铀,任何含有上述一种或多种成分的铀。这些铀中的同位素235或233的浓缩铀,是指铀同位素238丰度比天然存在的同位素235多度比的铀。

2.客观要件。该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入国(边)境行为。

3.主体要素。该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4.主观要素。该罪行必须在主观上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仍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进入国外(边)境。如果行为人知道白己携带了.运输或邮寄的核材料,则不能以此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一般货物罪等处罚。就其目的而言,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有此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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