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下列证明:
1、双方的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明;
3.本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发行的介绍信4.结婚证明书和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
6、离婚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离婚的意思,表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如果财产和债务安排得当,协议的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符合离婚条件的,一个月内发行离婚证明书,注销,当事人取得离婚证明书,即解除婚姻关系。(四)离婚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收费标准:人工成本20元;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