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对郑州市的拆迁补助作了重新规定。
1、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1)迁居费: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期安排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一次。被征收人房屋出租的,搬迁费应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2)非居住住房安置现房或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4%支付临时安置费;期房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8%支付临时安置费。安置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需额外安置费,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租赁者协商确定。
(3)停产停业损失按照省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豫政[201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4)装饰装修补助由征收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5)由于征收的固定设备如:固定电话、互联网络、管道燃气、暖气、有线电视、水表、电表、空调、热水器(太阳能、燃气、电力)、精密仪器等,对有规定的,按规定予以补偿;没有规定的,参照安装所需仪器仪表的安装预算定额,安装人工机械的70%予以补偿;大型设备的拆装费按原设备折旧后价值的15%计提。
3、非居住住房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奖励标准是对被征收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不超过2%的奖励。根据项目所在城市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奖励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文章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归纳出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费用,非承租人拆迁怎么补偿,集体土地企业拆迁如何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最后结合郑州市的具体政策,给出了该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费用。由于政策规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建议以当地人民政府通知为准。还有网上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