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对征迁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3、督促沿线电力、通信、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进场施工单位的要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