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合经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办成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格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被拆迁人所支付的下列费用:①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安装费用。②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重新结算的费用。③对拆迁造成的停产、停工给予适当补偿。(四)其它非居住房屋、房屋附属的棚舍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面附着物标准执行。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征用日益增多,每个人都应了解和学习其中的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要认识到政府征收土地的良苦用心,相互支持,才是上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