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镇)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
㈡对广播电视线路进行补偿。参考同类型电信线路拆迁补偿标准。
(三)对土地附着物的规模、内容复杂或补偿投资较大的补偿。根据特殊用途的搬迁补偿。它的搬迁设计应按照恢复原状、原样、原样等原则进行,概算投资应以不超过迁建成本为限,适当考虑旧物利用。
(四)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比照该标准同类项目的补偿标准,或按照恢复原状、原样、原价的原则,由业主与被拆迁物主协商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