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未对土地使用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可参照《物权法》出台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所以,迄今为止,除特殊地区政策外,一般的解决土地使用年限的办法有两种:

1、续期,缴款,续租。

物业可以与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以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以获得新的使用年限。而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应低于类似地价。

2、等待拆迁,获得补偿。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如有必要,可依房屋损坏及质量状况及政府统一规划之需要,待政府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之需时,收回土地及建筑物给予相应补偿。不管用什么方法,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来说,都不失为一个好的归宿。

相关法条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