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持续性的误工,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确定的。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时间从受伤耽搁之日算起,直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受伤而死亡的,从侵权行为算起,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者有的不算误工费,因为死亡赔偿金已经补偿了预期收入)。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