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未积极履行抢救伤者财产、向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并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肇事者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嫌疑,报警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再返回;
(3)肇事者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告且无故离开医院;
(4)肇事者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将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留给伤者或家属后离开医院;
(5)在调查期间,犯罪人逃离现场;
(6)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肇事逃逸后如能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仍可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上述资料由整理提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