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受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有)在杭州;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
(4)医院的医疗记录;
(5)医疗费用发票、随后的医疗费用证明、残疾辅助用具发票;
(6)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扣缴薪金收入证明(如有);
(7)需要护理的发票或护理费用发票或收据;
(8)运输费用证明书;
(9)诊断证明(如果有的话)需要营养;
(10)司法鉴定和鉴定费发票(如果有);
(11)未成年人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并在必要时提供家庭兄弟姐妹的户籍证明(如果有的话);
(12)根据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交强险赔偿范围和赔偿原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