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构成应以以下几点为基础:
1、人工费,按规定收取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室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公共责任保险费用;
其他经业主同意的费用。房地产服务费是指物业企业的经营性收费,已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的相应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