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服务收费应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征,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地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详细的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供水停电需要正当理由,或当事人未按时支付水电费,或国家有关部门因正常停水、停电工作所需时,可按正常方式用水用电,水电费和物业费之间根本没有关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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