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付物业费或被起诉的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或拒交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房地产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业主如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2、未付物业费或被列入黑名单另外,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标准,而少数住户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在进入黑榜之后,业主的不诚信将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如无法购买机票、乘高铁不能坐特等舱头等舱、宾馆饭店限制消费等等。由于以往对物业公司停水的这种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一些物业公司为了催促当事人交物业费,常常采用停水停电甚至停热的方法来督促物业公司,使物业费过高,因此,一些物业公司为了催促当事人支付物业费,往往采取停水停电甚至停热的这些方法来督促业主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