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房漏水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确定责任承担方式:
1、承租人的责任:出租房屋漏水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则最终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一般而言,作为不动产的拥有者,业主对于由于房屋漏水给邻居造成的损失,邻居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承租人追偿。双方可酌情就特定损失达成协议。
2、业主承担: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其他业主如业主装修不当所致,则侵权责任应由业主承担,租客不承担责任。第七百一十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没有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