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父母双方所生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共同的责任。实际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则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承担子女所需的一部或全部生活费用,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其生母,应根据子女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另一个人结婚的,如果继父愿意支付一部或全部子女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可酌情减少或免除其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如果继父不愿负担,则不能对生父应支付的抚养费进行减免。
3、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到另一个人收养,则在该孩子和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此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也就是要求实际抚养孩子时,可与生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处理。法庭应当根据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由何方抚养。如果非婚生子女具备了鉴别能力,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应该进行咨询。如果法庭经过审查认定,非婚生子女由生父实际抚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将承担孩子一部或全部生活费用或教育费用,直至其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