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亲离婚后,孩子随哪方生活,北京离婚律师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在哺乳期内随母亲哺乳”为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妥善解决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问题。在哺乳期间,由谁抚养孩子的问题要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为两种情况:哺乳期间由母亲抚养。

第1条规定:“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在下列情况下,母亲也可以与父亲共同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让子女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如果家长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随父亲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哺乳后的孩子由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如父、母双方共同要求共同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给予优先考虑:

(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女性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其他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父亲和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将其作为随父或随母生活。当孩子是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当父母对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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