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我国 法律规定 ,在审理 子女抚养权 归属 案件 时,法院 在有利于 保护 子女 利益 的前提 下,双方同意 轮流 抚养 子女 的,可以 给予 同意 。 小孩 到底 和谁一起生活,应该 征求 孩子 的意见 。 若子女 无倾向性 意见 ,则双方 可约定 轮流 抚养 。 与此同时 ,在子女 与一方 共同 生活 期间 ,另一方 有权 依法 探访 子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