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遗嘱笔迹鉴定是可以的,而遗嘱笔迹鉴定则必须是原件。对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鉴情况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是原件。采集到的样品材料要全面、充足、充足的样本材料,才能更好、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征、特征,鉴定人全面地利用这些特征、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使之更全面、准确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