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协议离婚时,婚前协议规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只有在离婚时才能确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应遵循与母亲一起哺乳的原则。哺乳后的孩子,若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提起离婚时,一般会根据离婚时双方的意愿和情况,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长需要为优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2、婚前协议属于特殊性质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若有关抚养权约定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无效,则不影响婚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但协议规定子女的抚养权不能在法律上规定,预定子女的抚养权之后,确实双方离婚时,才能确定协议是否有效。离异诉讼是,一般会更多的根据孩子的成长需求和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