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果涉及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提供有关子女本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有关证据。一般说来,法庭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在案。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就显得尤为重要。十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代人更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和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他们造成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孩子由对其成长最有利的一方抚养,就算是对其进行补救。假如离婚双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争议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避免双方碰面产生纠纷,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父母离婚已经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争吵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情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比较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较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如靠近学校,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有利,那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更大。
5、工作的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另一方是承揽工程的包工头,很明显谁的工作更有利于培养孩子。
6、人格修养:一方的人格修养、思想品质,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尤其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性格、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较高的教育对子女更有利。
8、其他家庭成员的地位:例如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都市生活节奏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由一方的父母带来。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家长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