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契约。
2、继承。
3、委任、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配。
5、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及领养关系。
7、出生、存活、死亡、身分、经历、学历、学历、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及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存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字、印鉴、日期、文书复印件,影印件与原稿一致。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第31条公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公证。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无利害关系。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鉴定、鉴定事项。
4、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存在争议。
5、当事人编造、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8、申请公证的事项有悖于社会公德。
9、当事人拒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