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你们的厂房 确实 有82 年历史 ,那么 拆迁 单位 按违章建筑 进行 补偿 是不 适当 的。 由于 违建 的认定 是以规划 条例 或规划法 为依据 ,而我国第一部规划 条例 是84 年,规划法 是90 年,也就是说 ,你们的住宅 在规划 条例 颁布 前,是合法 的。 所以 ,不能 按照 违例 的建筑 处理 (认定 违例 建筑 的法定 部门 是规划 管理 部门 ,你可以 要求 拆迁 单位 提供 规划 管理 部门 的鉴定 文书 ,然后 对认定 为违章建筑 的认定 提起 行政诉讼 ),拆迁 单位 应视同 正规 房屋 进行 补偿 安置 。

相关法条

1、《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明确对于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补偿标准,应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1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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