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调查,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政府材料)。委托人申请土地登记时,还应提供委托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在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后,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仅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还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这在目前很容易被许多人忽略,如果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后果就会很严重,所以一定要重视这方面的问题,当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时间也是要了解的。与我国有关的土地使用证,对国家有关的个人和单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关人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办理此类土地使用证。与国家使用土地的管理规定相一致,保护自己使用土地的相关权益,受我国法律权益的保护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