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结合实际,从这几个方面入手。对于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在土地补偿方面主要会比较难操作。在拆迁计划之前,企业应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