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 贷前咨询 :填写 房屋抵押 申请 、
递交 银行 以下 证明材料 :出借人 所在单位 出具 的借款人 固定 经济 收入证明 ;借款 担保人 的营业执照 和法人证明 等资信证明 ;借款人 合法 有效 的身份证明 ;符合 法律规定 的有关 住房 所有权 文件 或自己 的支配 住房 的证明 ;评估报告 、鉴定书 和保险单 ;购买 房屋 的合同 、协议 或其他 证明文件 ;贷款 银行 要求 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
(2)银行 审核 借款人 的贷款申请 、购买 住房 合同 、协议 和相关 材料 。
(3)借款者 将抵押 财产 的产权证明 和保险单 或证券 交给 银行 收押 。
(4)借贷 双方 的担保人 签订 房屋抵押 合同 ,并进行 公证 。
(5)贷款合同 签署 和公证 后,银行 将贷款人 的存款 和贷款 转帐 划入 购房合同 或协议 指定 的售房 单位 或建房 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