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 出卖 共有 房屋 时,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 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 。 房主 出售 出租房屋 时,须提前 三个月 通知 租户 ,在同等条件 下,承租人 有优先购买权 。 所说 的“同等条件 ”,主要 是指 价格 相同 ,还包括 交付 的房价 期限 、交付 方式 等。 房主 侵犯 共有人 、承租人 出卖 房屋 时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 、承租人 可以 请求 法院 宣告 该房屋买卖 无效 。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五条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