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5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多次撬挖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古墓内壁的随葬瓷碗,对古墓保护造成严重影响……记者30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最终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关某、吴某、王某经预谋,并共同前往石景山区一古墓葬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并盗取瓷碗若干,后王某将其分得的瓷碗销赃得款人民币120元。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朱某、李某、丁某(另案处理)再次前往该古墓葬,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撬挖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获取瓷碗若干。被盗瓷碗均未起获。此外,2019年春,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假文物在该古墓葬内和泥拍照,伪造文物出土现场。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室内葬具形制较为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盗掘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每名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认定情节较轻,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朱某、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