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为以下用途:
㈠居住用地70年;
㈡工业用地50年;
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用地50年;
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㈤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五十年。
此外,加油站、燃气站用地二十年。
2、转让合同应有下列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地址;
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编号、面积;
㈢土地的使用年限和起始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货币、交付方式和时间;
㈤交付土地的时间;
第6条)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验收提交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和附加设施的项目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转让合同应附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
㈠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1、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政策,属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
3、获得规划选址及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规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部门审核。
㈡以协议转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1、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政策;
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立项;
4、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部门审核;
5、属于城市更新项目的,已完成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㈢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投标者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中标者、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㈣临时用地:
1、为急需公共服务的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由于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出让合同或取得土地使用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未列入近期城市建设规划;
不影响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
除商品房住宅用地外,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还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续期。但是,政府并不是说要批准当事人提出的续期申请,当然,政府部门在收回土地时,也不能因为使用年限过长而不给当事人任何补偿,不过,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却不能不理。
扩展阅读: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过了?
多长时间可以使用土地?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