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为以下用途:

㈠居住用地70年;

㈡工业用地50年;

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用地50年;

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㈤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五十年。

此外,加油站、燃气站用地二十年。

2、转让合同应有下列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地址;

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编号、面积;

㈢土地的使用年限和起始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货币、交付方式和时间;

㈤交付土地的时间;

第6条)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验收提交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和附加设施的项目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转让合同应附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

㈠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1、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政策,属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

3、获得规划选址及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规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部门审核。

㈡以协议转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1、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政策;

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立项;

4、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部门审核;

5、属于城市更新项目的,已完成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㈢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投标者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中标者、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㈣临时用地:

1、为急需公共服务的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由于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出让合同或取得土地使用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未列入近期城市建设规划;

不影响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

除商品房住宅用地外,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还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续期。但是,政府并不是说要批准当事人提出的续期申请,当然,政府部门在收回土地时,也不能因为使用年限过长而不给当事人任何补偿,不过,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却不能不理。

扩展阅读: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过了?

多长时间可以使用土地?

相关法条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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