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土地 使用权 。
根据 现行 法律 ,划拨土地 使用权 仅限于 本单位 使用 ,不得 以任何 形式 私自 转让 ,更不得 从事 土地使用权 的经营活动 。 例如 租地 等。
二、出让 土地使用权 。
可依法 转让 、出租 、抵押 。 使用 土地 必须 符合 原出让 合同 有关 规定 ,不得 随意 改变 用途 ,其使用年限为出让 年限 减去 原使用年限余期,并可依法 重新 转让 、出租 和抵押 。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