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 使用证 一定要办吗?
房屋 使用 许可证 必须 办理 。 农用地 集体所有 的土地 ,由土地 所有者 向土地 所在地 的县级 人民政府 土地 行政 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 ,由县级 人民政府 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证书 ,确认 所有权 。 土地 使用 人向土地 所在地 县级 人民政府 土地 行政 主管部门 提出 登记 申请 ,由县级 人民政府 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 土地使用权 证书 ,确认 建设用地 使用权 。 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 可以 对市辖区 内农民 集体所有 的土地 进行 统一 登记 。
可以 看出 ,非农业 建设用地 农民 集体所有 土地 时,只有 向使用权 人颁发 土地使用证 ,发证机关 是县级 或市级 土地管理 部门 。 如何办理宅基地 使用 权证 ?
1.申请 。
申请者 凭申请材料 向当地 村委会 提交 书面 土地 申请 。 每个 季度 ,村委会 要集中 申请材料 ,依法 召开 村委会 或村民 代表大会审议 ,并张榜公布 ,在张榜公布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本村 村民 未提出异议 或者 异议 。
2.现场 调查 。
乡镇 人民政府 组织 国土资源部 门进行 现场勘查 和群众 调查 ,对建房 用地 和建设 申请条件 进行 审查 ,并出具 勘查 笔录 和审查意见 。
3.填写 申请表格 。
经国土资源部 门初审 合格 后,发放 《农村 村民 住宅用地 和建设 申请表 》。
4. 审查 村委会 。
村委 将审查 申请人 提交 的《农村 村民 住宅用地 和建设 申请单 》,并签署 意见 ,证明 申请人 的原住地和家庭成员 现在 居住 情况 ,由负责人 签字 ,并加盖 村民委员会 公章 ,报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 。
5. 审查报告。
在收到 村委会 上报 的住宅 建设用地 申请材料 后,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 审核 并现场 确定 规划 用地 范围 。 县级 国土资源局 对符合条件 的县人民政府予以 批准 。
6.批准 。
对批准 土地 使用 的,由县国土资源局 颁发 《建设用地 批准书 》。
7. 放样 。
在签名 放样 后,申请人 方可 开始 施工 。
8.接受 签发 证书 。
农村 村民 住宅建设 、改建 、扩建 ,应当 在竣工验收 合格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依法 申请办理 土地 初审 或者 变更 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 登记手续 ,并领取 土地使用权 证书 和房屋所有权 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