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发生继承,具体可参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