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关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在征地批准文件报批前,相关的征地报批农户签字的材料,其他农户有没有权利知晓?针对这个问题刘云律师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疑问。

江苏某县,郭某是该县的村民也是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村民。2014年郭某要求该县国土部门向其公开征地范围之内征地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而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答复称该材料系对于其他被征收农户有利害关系,需要听取意见,经征求意见之后认为影响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可能会给其他的被征收农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产生活不予公开。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征地批准前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是否会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征地批复报批前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法判决不予公开。但是,郭某继续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而该案件经过省高院审理认为占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征地调查确认是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核实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填写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那么该材料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是否影响到其他人的隐私呢?

是否影响到隐私并不单纯取决于其他第三人是否同意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进行必要的让度。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尽管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单位保证土地征收和后续的征地实施,能够依法去进行消除被征地农民的疑心和担心。

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且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征地报批前调查确认这个材料,也是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范畴。所以经过高院再审审理认为,本案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所以对于征地报批前农户的调查确认材料,法院认为其他的被征收户也是可以进行了解的,也是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征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使其处于透明化受监督的范畴。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材料,如果我们当事人有需要了解的,可以依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