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 期限内 妇女 结婚 ,如果 新居住地 未取得 承包地 ,则发包方 不得 收回 原承包地 。 所以 ,对外嫁女来说 ,如果 她们 在出嫁 后新居住地 没有 获得 承包地 ,就不能 收回 以前 的承包地 。 有关 法律规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 土地承包法 》承包 期间 ,妇女 结婚 ,在新居住地 未取得 承包地 的,发包方 不得 收回 其原承包地 ;妇女 离婚 或者 丧偶 ,仍在原居住地 生活 ,但在新居住地 未取得 承包地 的,发包方 不得 收回 其原承包地 。 第31 条承包人 应得 的承包 收益 ,依照 继承法 规定 继承 。 承包商 死亡 后,林地承包 合同 的继承人 可以 在承包期 内继续 承包 。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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