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 变更 须履行 “申请 —受理 —查询 —审批 —登记 —发证 ”6道程序 ,需要 提供 下列 资料 :1、土地 登记 申请书 ;(经营 窗口 提供 申请书 ,由买卖双方 当场 填写 )2、国有 土地使用证 ;(原土地证 )3、国有 土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 ;(业务 窗口 提供 ,买卖双方 现场 签字 )4、申请人 的房屋 所有权证 ;(新产权证 )。 总之 ,我国 物权法 规定 ,住宅 建设用地 使用 期限 届满 后,可以 自动 续期 ,土地 房屋产权 归属 有约定 的,按照 约定 ,没有 约定 或者 约定 的,约定 土地 使用 期限 届满 后,土地 使用者 可以 自动 续期 。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