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确认 土地 权益 ,只需按照 有关 程序 ,到法律规定 的部门 ,并需同时 提交 相应 材料 ,即可 进行 权力 确认 。 集体所有 土地 的所有权 ,并非 每个 家庭 都拥有 ,而是 属于 农民 集体所有 ,由乡、镇、村、组等农业 集体经济 组织 来经营和管理。 所以 集体 土地所有权 的确 权发证 ,就是 要确认 集体 土地所有权 到每个 集体经济 组织 。 但集体 建设用地 、宅基地 ,其相应 的组织 或农户 个人 都有 使用权 ,确权 就是 要明确 其使用权 。 在集体 土地流转 中,最前提 和基础 的是明确 产权 ,即首先 完成 集体 土地确权发证 工作 。 对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发证 ,是要明确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 使用权 、集体 建设用地 使用权 ,并进行 登记 发证 。 集体土地 只能 依法 流转 ,经确权 登记 。 自《土地管理法 》实施 以来 ,各地 按照 国家 的法律 、法规 和政策 积极开展 土地 登记 工作 ,在推进 土地市场 建设 、维护 土地 权利人 合法权益 、促进 经济社会 发展 等方面 发挥 了重要 作用 。 但是 ,受当时 条件 的限制 ,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 工作 整体 滞后 ,有些 地区 的登记 发证 率还很低,已颁发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证书 的大部分 都只得到 确权 登记 到农户 集体 一级 ,并未 确认 与中央 要求 和农村 经济社会 发展 现实 需求 相适应 。 明确 集体土地 财产权 ,加快推进 集体土地 产权制度 改革 的任务艰巨 。 根据 中央 有关 要求 ,到2012 年底 前,将全国农村集体土地 所有权证 全部 纳入 所有 集体经济 组织 ,同时 加快推进 宅基地 使用权 、集体 建设用地 使用权 等确权 登记 发证 工作 。 加快推进 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 工作 的通知 》确立 了依法 、依规、高效 、因地制宜 、急需 优先 、全面 覆盖 的原则 ,即要严格 按照 法律法规 和政策 规定 推进 ;坚持 把符合 农民 土地 权益 和管理 需要 的前提 下,进一步 细化 政策 ,同时 尽可能 提高效率 ;在中央 有关 文件 总体 要求 的基础 上,允许 各地 根据 自身 条件 ,进一步 细化 政策 ;对农村土地 进行 综合 整治 和流转 ,优先 进行 登记 发证 ,为农村 土地流转 提供 条件 ;要尽快 完成 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 制度改革 试点 地区 、城乡 接合部 等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 工作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确权 登记 的全面 覆盖 原则 是:发证 的农村 集体土地 ,包括 林地 、草地 。 加快推进 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 工作 的通知 要求 ,加强 农村 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 ,明确规定 实行 凭证 管地制度 。 规定 所有 农村 集体土地 ,在办理 征地 手续 前,都要 完成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登记 ,而在征地拆迁 中,要根据 农村 集体土地 所有权证 或农村 集体 土地使用证 进行 补偿 ;凡是 进入 市场 的集体 建设用地 使用 权证 ,必须 先完成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的登记 ,然后 才能 办理 确权 登记 ,并取得 农村 集体 土地所有权 证书 或集体 土地使用证 ;国家 为了 推进 农村经济 建设 ,根据 规划 部署 ,集体经济 组织 可以 自行 申请 建设 土地 。 国家 土地 、规划 、经济 等有关 职能部门 ,审核 过此类 案件 的土地 申请 ,符合 我国 法律规定 的有关 集体 才能 得到 批准 的土地使用权 。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