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贿赂 犯罪 是指 国家 工作人员 介绍 贿赂 ,情节严重 的行为 。 该罪行 的构成 应符合 下列 构成要件:
(一)对象 要件 介绍贿赂罪 侵犯 的对象 是国家 工作人员 的职务行为 的廉洁 性和职务行为 的不可 收买 性,它直接 扰乱 了国家机关 的正常 工作 秩序 和正常 管理 的工作 秩序 。
(二)客观 要件 介绍贿赂罪 在客观 方面 表现 为行为人 在行贿人 与受贿人 之间 进行 沟通 、撮合 ,以促使 贿赂 实现 的行为 。 也就是为了 行贿 和受贿 方“穿针引线 ”,促使 双方 互相 了解 、代为 联络 ,甚至 传递 贿赂 物品 ,帮助 双方 完成 贿赂 行为 。 行贿罪 只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 。 若仅是口头 表示 引见 ,并没有 具体实施 撮合 行为 ,或者 已经 使行贿 、受贿 方见面 ,由于 某种原因 ,对未进行 的贿赂 行为 ,都不能 构成 介绍贿赂罪 。
(三)主体 要件 介绍贿赂罪 的主体 是一般 主体 ,即达到 刑事责任 年龄 ,具有 刑事责任 能力 的自然人 实施 贿赂 行为 ,都可以 构成 本罪的犯罪主体 。 (四)主观 要件 介绍贿赂罪 在主观 方面 表现 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 明知 自己 是行贿 、受贿罪 而故意 为之 。 为了 一般人都有 从中 谋取私利 的目的 ,对于 出自 亲朋好友 的关系 ,或其他 非物质利益 的考虑 ,自愿 介绍 贿赂 的,一般 不影响 本罪的成立 。 其情节 较轻 ,危害 不严重 的,也可以 不追究 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