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率 假设 原理 也就是说 ,如果 一方 在借款合同 中对利息 没有 约定 或约定 不明确 ,应推定 确认 借款人 无需 向贷款人 支付 借款利息 。 这项 原则 ,应该 说是 民法典 在立法 上的一大 突破 。 在民法通则 实施 前,司法 实践 中处理 有关 民间借贷 纠纷 时,对于 当事人 未约定 利息 的,一般 是为了 保护 贷款人 所获得 的利益 ,按照 银行借款 利率计算 利息 。 这一点在民法典 中得到 了根本 改变 。 根据 诚实信用 原则 ,借款合同 当事人 之间 对利息 问题 没有 约定 ,具有 一定 程度 的无偿 借贷 性质 。 在民法 中,强调 诚信 原则 ,虽然 不利于 对债权人权益 的公平 保护 ,但也有利于 促进 社会生活 互助 秩序 的建立 。

相关法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